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4日讯 重庆保监局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利宝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利宝保险重庆分公司”)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等行为。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,利宝保险重庆分公司共存在两项违法经营行为。一是编制虚假投保资料,2015年11月至2016年7月,利宝保险重庆分公司员工使用虚假印章、利用图像处理软件编制虚假投保资料,合计保单件数1765件;二是编制虚假财务资料,2016年1月至2016年5月,利宝保险重庆分公司通过虚假报销招待费用套取资金121,932元,实际用于业务支出。 重庆保监局认为,利宝保险重庆分公司上述两项行为构成编制虚假资料,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(2015修正)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,韩勖时任利宝保险重庆分公司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工作,应承担直接主管责任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(2015修正)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,重庆保监局决定对韩勖警
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4日讯 重庆保监局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利宝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利宝保险重庆分公司”)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等行为。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,利宝保险重庆分公司共存在两项违法经营行为。一是编制虚假投保资料,2015年11月至2016年7月,利宝保险重庆分公司员工使用虚假印章、利用图像处理软件编制虚假投保资料,合计保单件数1765件;二是编制虚假财务资料,2016年1月至2016年5月,利宝保险重庆分公司通过虚假报销招待费用套取资金121,932元,实际用于业务支出。 重庆保监局认为,利宝保险重庆分公司上述两项行为构成编制虚假资料,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(2015修正)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,韩勖时任利宝保险重庆分公司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工作,应承担直接主管责任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(2015修正)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,重庆保监局决定对韩勖警告并罚款5万元。 |